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自用物资进口核准
设定依据
1.外经贸部《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》([1995]外经贸资发第389号)
2.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》(1988年国务院令第7号)
3.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、澳门同胞投资规定》(1990年国务院令第64号发布)
4.海关总署、外经贸部关于执行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》和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、澳门同胞投资规定》有关问题的通知(署监一【1990】1190号)
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
办理资料( 一式一份,除另注明外)
1.属企业投资额内非免税自用物资的,提交加盖企业公章及有企业负责人签名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申请表》(附件1)(一式三份);
2.属外商自用物资的,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《外商派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申请表》(附件2)(一式五份)、外商护照或回乡证(复印件)、外商驻华居住(留)证(复印件)。
3.企业设立的批复及合同、章程(复印件);
4.企业营业执照、批准证书、验资报告(复印件)。
办理流程
1.企业备齐上述资料,向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递交申请;
2.市商务局审核后在企业申请表上加具意见;
3.企业持申请表等资料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。
办理地点 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商务局窗口(市体育中心东门斜对面)
办理时间 即来即办
联系电话 bt365哪个是真的外资管理科:25383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