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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

    发布日期:2018-01-03

横琴新区、各区(功能区)商务主管部门,各相关企业: 

为贯彻落实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珠府〔201655号)和《珠海市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珠商〔2016210号),现就2017年珠海市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支持范围 

专题一: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 

1.公共服务平台项目。包括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、大数据应用平台、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。 

2.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项目。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平台、支付平台和社区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。 

3.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。经省政府及以上部门批准设立的大宗商品(现货)交易平台建设项目。 

专题二:示范类项目 

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(项目)。 

二、支持方式 

采取补助、奖励的方式,企业自愿申报。已获得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 

三、申报程序 

(一)网上申报。申报单位于20181311730前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(http://ywgl.zhcz.gov.cn/egrantweb/),按要求进行申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 

(二)网上预审。市商务局对申报系统上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预审,企业须自行登录申报系统查询预审结果,预审不通过的项目可在预审期限内(29日)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。 

(三)提交书面材料。网上预审通过后,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有关资料,一式3份按顺序胶装成册,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市商务局。书面材料不完整尤其是缺少投入明细证明材料的,或者书面材料模糊不清的,一概作退回处理。网上预审通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 

四、联系方式 

市商务局(市贸易服务中心电子商务部),联系人:黄芳,联系电话:2605644,材料报送地址: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A14楼,邮箱:649118149@qq.com